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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长三角研究院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0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电子科技大学长三角研究院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业主)为衢州市智慧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电子科技大学长三角研究院项目设计。

2、建设单位:衢州市智慧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建设地址:锦西大道以西、常山港以北、闽江大道以南、甜爱路以东。

4、项目概况:项目建设规划用地约150亩,建筑面积约8.2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2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万平方米(含人防设施);主要包括教学楼(含教学实验室)、研究院大楼(含行政办公)、图书馆(含学术报告厅)、学生公寓、教师公寓、高层次人才公寓、学生食堂及活动中心、运动场等。项目总投资约10.3亿元,其中建安总投资约4.1亿元,土地出让金约3.6亿元,开办费、初步设计费、预备费和建设期利息等约2.6亿元。

5、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设计团队和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招标,三家中标候选人的设计团队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本项目900亩进行概念性方案设计(含150亩的电子科技大学长三角研究院项目和68亩的校友会项目)、对218亩(150亩的电子科技大学长三角研究院项目和68亩的校友会项目)进行项目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及概算文件编制、配合报批审查及项目建设期间后续服务工作。

说明:如果68亩的校友会项目后期建设主体不变,校友会项目的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及概算文件编制、配合报批审查及项目建设期间后续服务工作由中标人实施,费率按中标费率实施。如果校友会项目建设主体改变,则另行约定。

6、设计周期:2020615日(暂定)三家中标候选人进行方案比选;比选内容是900亩概念性设计方案和150亩电子科技大学长三角研究院的建筑设计方案,中标人合同签订后,2020625日前完成150亩的电子科技大学长三角研究院项目方案深化并公示;2020725日前完成150亩的电子科技大学长三角研究院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并按招标人、有关专家和管理部门的意见,完善初步设计,直到通过审查。校友会项目设计周期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另行约定。

7、本次招标活动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确定中标候选人。评审小组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从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获奖情况、人员配备、项目解读、场地认知、类似案例借鉴及参考价值、布局思路和功能分区、建筑风貌及商务报价等方面进行评分,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取综合得分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进入设计方案比选阶段。

第二阶段:设计方案比选阶段。三家中标候选人根据任务书的要求对本项目900亩进行概念性方案设计和对218亩的建筑方案进行设计,于2020615日(暂定)进行方案比选,比选方案经招标人组织评审会议进行评选,确定中标人,由中标人进行方案深化设计及初步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浙江省以外设计单位还须持有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

2、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设计团队要求:

3.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及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2本项目设计团队其他专业负责人员的基本配置要求为:建筑、结构、规划、市政道路、园林景观、给水排水、暖通工程、电气工程、造价,各专业人员至少1人,需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配备人员;

3.3参与本次投标的设计团队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连续6个月(201910-20203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设计团队业绩:投标人自20131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完成过单个项目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合同原件核查,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上的时间为准。】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之一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亏损),且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被政府主管部门宣布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如若参加投标,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33号令,对设计团队和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530093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

开户行:柯城农商银行府山支行

 号:201000176327560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答疑

1、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058日至202051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购买或电话咨询购买,招标文件每份400元,售后不退。地址:衢州市九华北大道509号合屹大厦2号楼九楼代理部2,联系电话:0570-385011613957032258

22020518日(暂定)举行答疑交流会。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衢州市交通投资集团网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获取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次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053009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会议室(衢州市九华北大道509号合屹大厦2号楼九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和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其他事项:

本项目开标日期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请各投标人严格遵守衢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规定,并服从现场管理。

1、本项目投标人参与开标人数,不得超过1人。

2、参与开标人员应当领取衢州健康码,红、黄码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活动,投标人可书面委托符合条件人员参与现场开标。

3、参与开标人员应携带身份证等户籍证明原件,全程佩戴口罩,进入开标地点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

4、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投标人参与开标活动,全程不得脱下口罩,不得随意走动,不得超出限定。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衢州市交通投资集团网(http://www.zjqzjt.com/default.aspx)上同时发布。

十、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衢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电话:0570-3087905 )。

十一、联系方式

人:衢州市智慧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衢州市柯城区白云街道花园中大道86号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万田乡九华北大道509幢合屹大厦2#9楼 

邮编:324000                                                           邮编:324000                       

人:毛工                                                          人:                         

    话: 0570-3380366                                           电    话: 0570-3850117、 3850116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289231963@qq.com    

2020年5月7日